引用 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文章:
《遊戲點數業求生指南:數發部的負面監管態度與產業應對─下》
協會堅持罪刑法定與禁止類推,反對不當擴張解釋。
遊戲點數業應走向自律與納管,透過KYC交易監控等措施提升透明與合規。
協會成立宗旨在於建立自律規範、協助政府監管、打擊詐欺洗錢,守護從業生計與產業發展。
唯有產業團結,才能爭取合理政策與永續經營。
誠摯邀請業者加入協會,共同打造合規、安全的新典範,攜手為遊戲點數產業開創合法、負責的未來。
引用 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文章:
《遊戲點數業求生指南:數發部的負面監管態度與產業應對─中》
協會正面回應主管機關疑慮,嚴謹解析《刑法》266條,明確區隔線上娛樂城「正犯」與遊戲幣商角色,避免被不當擴張解釋。
將產業從灰色地帶帶入合規化,並定位為政府防弊、防詐的協力夥伴。
協會已在章程中納入自律承諾,建立透明治理與消費者保護機制。
唯有團結,才能確保合法空間並推動合理政策。誠摯邀請業者加入協會,共創合規永續未來。
引用 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文章:
《遊戲點數業求生指南:數發部的負面監管態度與產業應對─上》
遊戲分數產業長期受監管的負面標籤所苦,卻同時承載龐大經濟規模與就業需求。
數發部對協會籌組提出疑慮,凸顯政府對「雙向兌換」與「賭博、洗錢」風險的警覺,但這正是建立溝通與解決方案的契機。
本協會使命在於推動稅務與法規合規、落實自律規範及交易透明,將灰色地帶導入合規化,協助政府控管風險並保障產業發展。
唯有團結,才能爭取合法空間與永續未來,誠摯邀請您加入協會。
引用 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文章:
《遊戲點數業者在大查稅時代下的思考》
國稅局自114年4月起將全面清查,特別針對電子交易、網路銷售或高頻金流的業者,若已具開立統一發票能力,將強制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遊戲分數業因交易筆數龐大、金流快速,早已成為高風險監管目標;金融機構亦須通報高頻交易帳戶,帳戶紀錄將直接成為國稅局查稅依據。
過去地下化經營的模糊空間已消失,若未依法登記、未建交易紀錄或未開發票,恐面臨高額補稅與罰鍰。
在監管日益嚴格的環境下,業者唯有主動建立透明交易與合規制度,才能避免風險、確保永續發展。
協會正推動產業自律規範與合規架構,協助業者面對查稅挑戰,誠摯邀請加入協會,共同打造合法合規的新典範。
為協助會員依規範辦理報稅與開立發票,協會就 C2B2C(個人→平台→個人)遊戲幣交易服務 重點整理如下,請務必留意並落實內控保存。
法規依據(要點)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財政部113.12.06台財稅字第11300607350號令
「核釋營業人提供遊戲幣交易服務按收付價款差額課徵營業稅認定基準」
1.個人達起徵點須登記
個人以營利為目的提供遊戲幣交易服務,當月銷售額達起徵點(現行 新臺幣 4 萬元)時,應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據 109.01.31 台財稅字第10904512340號令)。
2.差額課稅之「交易條件」
營業人提供之遊戲幣交易服務,若 買賣雙方均為自然人,且平台:
- 已設有 賣方/買方身分驗證機制(可辨識身分),
基於 履約保證 流程(賣方先交付、買方先付款),並於平台 明確揭示遊戲幣與新臺幣換算比值,則得按「收付價款差額」課徵營業稅,並開立二聯式應稅統一發票自行留存備查。
3.應備保存資料(差額課稅必要證據)
(一) 交易服務明細表:可對應每筆交易之買、賣雙方身分資料(如:身分證統一編號或足資辨識之金融帳號等)、交易日期、遊戲幣名稱與數量、買賣價金之收付、及平台收取之服務費金額,並保存相關佐證。
(二) 金流與費用收付資料:含買賣雙方與營業人之金融帳戶、支票、匯款或電子支付帳戶收付情形等。
財政部新聞稿亦明確指出,「符合一定交易條件者,可按收付價款差額課徵營業稅」
合規實務檢核清單
✔ 已完成營業/稅籍登記(達起徵點之個人亦已申請)。
✔ 平台已建置身分驗證機制。
✔ 交易流程含履約保證(賣方先交幣、買方先付款)之控管記錄。
✔ 公開揭示遊戲幣與新臺幣之換算比值。
✔ 保存交易服務明細表(含身分、日期、品項、數量、價金、服務費)。
✔ 保存金流證憑(銀行/電支收付紀錄、匯款單等)。
✔ 按規定針對賣方開立二聯式應稅統一發票。
✔ 內部訂有保存年限與稽核流程,定期抽查與回溯。
協會在此提醒各位會員:
合法報稅、證憑完備 是差額課稅的前提;資料不足將影響適用資格。
對於登記、或金流佐證保存有疑問,請及早向合格會計師或協會合作之 爍益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諮詢,降低稽核風險。
協會將持續追蹤相關規範與實務見解,並提供最新訊息,協助會員降低法遵風險、穩健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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